合伙企业VS有限公司税收对比
地区合伙企业政策对比案例(以小规模纳税人为例)
企业性质 |
营业额 |
增值税及附加税 |
企业所得税 |
个税 |
综合税率 |
有限公司 |
500W(含税) |
500/1.03*0.033=16.02万 |
(500/1.03-附加税:1.45)*25%=121万 |
(500/1.03-1.45-121)*20%=72.6万 |
43.18% |
合伙(个独)企业 |
500W(含税) |
500/1.03*0.033=16.02万 |
0W |
500/1.03*10%*30%-4.05=10.51万 |
5.47% |
总结:
由于合伙人企业没有所得税,所以通过此种方法税收差异183.09万,很多企业通过各种各样的节税方法,减少税赋。如果想了解更多的节税方案,点击咨询页面上的咨询按钮,弘月的税务师根据您公司的具体情况,给予您详细的节税方案。